文/高春霖 執事
很多年前聽見一位現在已故的執事講道,說到有一天,他讀大學的兒子問他說:
「爸爸!你甚麼時候可以不要管我?」
他就回答他說:「等你超越我的時候,我就不會管你了。」
當時我心想:要超越這位執事可不容易,因為他有博士學位,又是某大學的系主任。
多年以後,可能是我太嘮叨吧?
我讀大學的兒子問我相同的問題,
我回答:「等你自制力勝過我的時候,我就不再管你。」
會這樣回答是因我沒有高學歷,我也沒傲人的社會地位,我只有教會服事主的身分而已。
放眼望去,現代人都不喜歡被管,
很多信主的人也很不喜歡被主管教,
但是我們夠資格要求主不要管我嗎?
夠資格不需要父母或長輩約束我們嗎?
聖經說:
「從前你們是暗昧的,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,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。
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、公義、誠實。
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。
那暗昧無益的事,不要與人同行,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;
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,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。
凡事受了責備,就被光顯明出來,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。」
<以弗所書五章8-13>
如果我們可以約束划手機的時間;
如果我們可以規劃讀書時間;
如果我們可以知道三餐吃得營養、吃得時間正確;
如果我們可以自己去教會聚會、每日定時間讀聖經禱告;
如果我們懂得準時起床上課、準時完成作業、準時出席會議;
如果我們懂得規畫假日所該完成的事而且確實完成了;
如果我們懂得照顧自己,注意交通安全,不夜衝弄壞身體健康;
如果我們可以表現到讓父母找不到可念可要求的地方……
相信,不用等我們開口跟父母說:「你可不可以不要管我!」
父母、師長,只會豎起大拇指說:「你真的長大成人了!」